关于全市2022年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“双主体”三个责任人名单的公示
信息来源:市水利和湖泊局 时间:2022-05-05
根据《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农村水电安全生产“双主体”责任落实情况公示工作的通知》(办水电〔2013〕90号)和《水利部关于全面加强农村水电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》(办水电〔2018〕245号)等文件要求,为进一步落实我市农村水电安全生产责任制,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,现将全省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“双主体”三个责任人名单予以公示(见附件),主动接受社会监督。
附件:2022年全省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“三个责任人”名单
黄冈市水利和湖泊局
2022年5月5日